两只手相握,一黑一白,一结实有力,一柔软白皙,有种别样的美感。

    连握个手,白茵茵都觉得浑身过电了似的酥麻。

    那只手很大,温暖干燥,还带着一层薄茧。

    “你好,我是白茵茵,晚晚的好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我听晚晚说起过你,宁城白家的千金,多年前我父母去宁城曾拜访过,谢谢你在海市对晚晚的照顾。”

    程知珩很绅士的揭过了刚才的话题,没有让白茵茵难堪。

    林书晚好笑的看着白茵茵含羞带怯的模样,怪少见的。

    程知珩和白茵茵,看起来挺合适的,她有心撮合,“中午了,咱们一起去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在公司附近找了一家餐厅,白茵茵果然装不了太久淑女,很快就暴露本性。

    土味情话一波接着一波,不过尺寸拿捏的很好,让人开怀大笑,但不会觉得被冒犯。

    只不过程知珩总是圆滑巧妙的揭过去。

    一顿饭吃的倒是还算生动有趣。下午程知珩要去市政府开党政会,便先行走了。

    白茵茵一屁股坐到林书晚旁边,开启吐槽模式。

    “你哥长得真帅呀,秀色可餐,我看着他都不用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林书晚:“刚才那一盘子芝士焗意面是谁吃的?”

    白茵茵小嘴一撇,继续犯花痴,“我从来没见过像你哥这款的男生,彬彬有礼又风流倜傥,正经中带着风趣,温柔又硬汉,笑起来痞痞的,却又十分可靠,天呐,我要爱上他啦,晚晚!”

    白茵茵性格活泼,和圈子里的大家闺秀不一样,感情开窍的晚,所以觉得世家联姻也无所谓,但没想到有生之年会遇到自己的理想型。

    她撒娇的拱着林书晚的肩膀,嘴角翘着,完全不知羞。

    “你觉得我做你嫂子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你哥哥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?他谈过几次恋爱?有白月光吗?”

    “有白月光我也不怕,我会挤走他心中的白月光,成为他的朱砂痣的!”白茵茵信誓旦旦。

    林书晚仔细回忆了一下,“没听说我哥谈过恋爱,从小到大他倒是收到过不少情书,不过都被他礼貌的拒绝了。”